东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六届学科评议组成员、中国会计学会理事、中国会计学会会计教育分会前任会长、中国金融会计学会副会长、全国工商管理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全国MPAcc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理事。 2001年成为享受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007年成为教育部“国家级教学名师”。主要从事财务会计研究,有着丰富的财务会计方面的相关知识,授课风格严谨详细,理论扎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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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授
东北财经大学会计学教授,博士,博士生导师,现任研究生学院院长,兼任中国成本研究会理事、中国会计学会会计教育分会常务理事、中国会计学会企业会计准则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会计学会财务成本分会副会长兼秘书长、辽宁省会计学会常务理事等。在《会计研究》《南开管理评论》等专业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50余篇,出版著作、教材、译著10余部,主持、参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财政部等课题多项,获得教学和科研奖励多项,曾担任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独立董事。获批辽宁省“特聘教授”(2013) ,入选财政部“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项目(学术类)”(2007)、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2013)及辽宁省教育厅“普通高等学校优秀人才支持计划”(2013)。对会计准则有深入研究,多次受邀出讲新会计准则,并参与我国会计准则的制定和完善。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授课深入浅出,启发式教学得到广大会计从业人员的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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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授
东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财务系副主任,教授,硕士生导师,自任教以来,在省级、国家级刊物发表论文40余篇;编写著作20余部;参加国家级、部级科研课题研究3项,省级科研课题研究8项,其中自己负责完成课题1项。获得多项荣誉:2001年被确定为“辽宁省普通高校优秀青年骨干教师”;获2000~2001年度东北财经大学教学课堂大奖赛三等奖。所撰写的论文多篇获奖,《会计专业主干课程基本内容交叉问题的研究》获辽宁省第七届社会科学优秀论文二等奖;《宝洁公司应收账款管理模式启示》、《强化管理会计地位与作用的对策》、《成本管理会计与财务管理关系探讨》均获辽宁省科协优秀论文二等奖;《管理会计、成本会计、财务管理内容交叉问题的探讨》获辽宁省自然科学优秀论文二等奖。 讲课思路清晰,喜欢理论联系实际,善于化繁为简,阐述透彻,语言生动,很有亲和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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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授
东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09年9月入选财政部全国会计学术领军(后备)人才项目,“新公共治理、政府绩效评价与我国政府财务报告的改进”(论文),获辽宁省政府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辽宁省自然科学学术成果一等奖,获得财政部、中国会计学会,年度优秀学术论文(2014年度)二等奖。是会计学院师德建设标兵。在《财政研究》《会计研究》等刊物上多次发表论文,并主持了多项科研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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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授
国家级精品课程《中级财务会计》课程(东北财经大学网络学院,2009年)主持人,中国会计学会会计基础理论专业委员会委员。主持、参与国家、省部多项科研课题,主编学术专著、译著及教材多部,在专业期刊中发表学术论文多篇。荣获1999年东北财经大学本科教学观摩大奖赛二等奖,荣获1995年度东北财经大学优秀教师,并多次荣获会计学院优秀教学奖。2002年、2005年、2006年、2016年在东北财经大学“毕业生心目中最有影响力的恩师”评选活动中,三度当选“最有影响力的恩师”,2016年被评为辽宁省教学名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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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授
东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财务系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内部控制研究中心资深研究员,自任教以来,在《会计研究》、《财务与会计》、《财经问题研究》等学术刊物发表论文70余篇,并有11篇论文获优秀论文奖。撰写专著、主编教材、参编教材及工具书13部;主持参与课题12项;2001年3月获大连市企业管理培训优秀教师称号。理论知识丰富,讲课思路清晰,喜欢理论联系实际,善于化繁为简,阐述透彻,很有亲和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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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授
会计学博士,东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审计系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博士生导师组成员,财政部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应用经济学博士后(合作导师为贾康研究员),中国内部控制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研究所所长,入选财政部新一届内部控制标准委员会咨询专家,财政部第六届全国会计(后备)领军人才(学术类),中国会计学会政府会计与内部控制培训主讲人,工业和信息化部预算评审专家、中国宋庆龄基金会第七届理事会监事等,获得2019年度邓子基财税学术论文奖、2019年东北财经大学杰出学者称号。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中国博士后基金面上与特别资助等课题。主持和组织财政部世界银行项目《中国政府内部控制标准体系》、财政部《中国财政内部监督》《2016年-2018年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分析》《政府内部控制评价指标体系》《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研究》《权责发生制下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试编》《政府成本费用准则研究》《中国行政成本控制机制》和《资产配置与预算管理问题研究》等课题研究。承担最高人民法院、中央编办、工信部、教育部、科技部、司法部、商务部、水利部、文化部、交通部、人社部、国家质检总局、国家食药监总局、国管局、中国宋庆龄基金会、深圳交通局、大连市委、中石油、国家电网等国有企业、上市公司和事务所的内控课题和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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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授
东北财经大学财税学院教授,经济学博士,博士生导师,注册税务师,理财规划师,纳税筹划师,辽宁省优秀青年骨干教师,东北财经大学教学名师、十大杰出女性,中国总会计师协会理事,中国税务会计师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税收筹划研究会理事,中国税务会计师协会顾问,辽宁省税务学会理事,辽宁省理财师协会理事,辽宁省总会计师协会专家委员会委员,大连市注册税务师协会理事,四川党建集团《税务观察》特约撰稿人,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中华工商时报》税收专栏作者,北京大学访问学者,从事税收教学科研工作二十余年,主要研究方向为财政税收理论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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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授
东北财经大学会计学教授、硕士生导师。中国高级信用管理师、高级企业管理咨询师、大连信用协会专家委员、大连注册会计师协会、大连注册税务师协会特聘教授。从事20多年的管理会计、财务管理的教学和实践工作。曾在全国多个城市给诸多公司做财务咨询工作以及财务管理的培训工作。对企业不同发展阶段的经营管理问题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曾在《会计研究》、《财务与会计》等杂志发表过有影响力的会计专业的学术论文。著有《管理会计》、《财务管理》等高等教育教材,翻译出版了《会计理论》等著作。获得“东北财经大学教学名师”“学生心目中最有影响力恩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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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授
东北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副院长、教授,全国财政学教学研究会常务理事、辽宁省财政科学研究所特约研究员。辽宁省财政学会副秘书长。曾获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作为访问学者到荷兰蒂尔堡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研修经济学,2004年7月入选“辽宁省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千人层次,2006年12月被遴选为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参与国家级科研项目三个,主持省级项目四个。在杂志和专业期刊上发表论文多篇,多篇获奖,如财政部协作课题“细化地方预算管理改革研究”获2000年度全国财政协作研究课题评比二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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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授
自2002年任教以来,在学术上一直潜心研究,科研成果显著,发表论文多篇,“试述经济附加值指标的计算及其应用”,现代审计与会计2001年第3期;“我国上市公司股份回购初探”,财经问题研究2003年第4期;《中级财务会计》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2013年)主讲教师,教学工作深受会计学院的领导好评与学生喜爱,2003年度获得会计学院优秀教学奖,2004年度获得会计学院工会积极分子的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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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教授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东北财经大学世界经济专业东亚经济方向在读博士、副教授、硕士生导师。现任东北财经大学法学院国际法学教学部主任,大连市仲裁委仲裁员,兼职律师,中国法学会国际法研究会、中国法学会国际私法研究会、中国法学会国际法经济法研究会、辽宁省国际经济法研究会理事。主编《国际金融法教程》、《国际金融法学》等统编教材,副主编《经济法学》、《国际私法》统编教材,参编《国际私法》、《经济法概论》等教材。在《财经问题研究》、《东北财经大学学报》、《国际经济合作》、《当代法学》、《经济与法》等杂志发表研究论文三十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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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教授
多年来致力于教学研究工作,将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着重解决现实问题,深受学生喜爱与院校领导好评。此外,在杂志和专业期刊上发表论文多篇,理论见解独到深刻。主编教材多部:《财政学》,大连理工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财政论》,中国财经出版社,1998年版;《国家信用学》,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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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教授
大连市总会计师协会副秘书长、多家培训机构核心讲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国际财务策划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多家培训机构核心讲师、高级教学顾问。大连市总会计师协会副秘书长、多家培训机构核心讲师。做为ERP系统在制造业企业应用的财务主持者,荣获“大连市电子信息技术推广应用优秀成果”个人荣誉;在大连市企业内部控制建设试点工作中荣获“先进个人”荣誉。 在企业财务计划和分析财务报告领域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及丰富的实务操作经验。曾为集团公司型企业会计核算体系进行总体构架,设计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以及改进,初始设计上线并不断优化ERP系统,在系统中设计开发各项实用功能。 喜欢理论联系实际,善于化繁为简,讲课思路清晰,阐述透彻,语言生动,非常善于把握客户需求,乐于倾听学员的疑问,从而展开有针对性的讲授。所授代表课程:全面预算管理与控制、非财务经理的财务管理、财务领导力、企业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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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讲师
曾在《中国注册会计师》等杂志上发表学术论文20多篇。主持并完成市级科研课题一项;参与并完成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辽宁省社会科学基金等省级科研项目5项;参与省级科研项目3项,参与编写会计类和财务管理类教材4部。论文获辽宁省科学技术论文二等奖(2005)。曾在2002年被评选为东财“十大科研明星”,04年选为会计学院“科研积极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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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教授
东北财经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上海财经大学应用经济学博士后,主要从事城市经济、公共管理、财务管理的相关研究。为本科生和硕士生主讲《非营利组织财务管理》、《管理经济学》等课程,课堂效果优秀。近年来,出版学术专著1部,并获得2016年辽宁省自然科学学术成果二等奖;在《Sustainability》《宏观经济研究》《城市发展研究》《社会科学研究》《财经问题研究》等刊物发表学术论文60余篇,其中SSCI和SCI来源期刊2篇,CSSCI来源期刊40余篇,多篇论文被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主持省社科规划项目、省财政科研基金项目、省教育厅项目及全国统计科研项目等10余项;参与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及省部级项目多项,其学术思想和学术观点受到同行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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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教授
东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会计系教师,会计学博士,硕士生导师。在财务领域经验丰富,有自己独到的见解。在省级、国家级刊物发表过《股权投资会计规则评价与修订意见的调查研究》等多篇论文,并多次获得论文奖项。参加了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股权投资会计准则演变的非预期效应研究”、“基于会计制度变迁的所得税会计信息有用性研究”等10余项课题。授课条分缕析,深入浅出,通俗易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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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教授
管理学博士,现于东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从事成本及管理会计相关教学及科研工作,现任会计信息化实验室办公室主任,硕士生导师。主持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教育部、辽宁省教育厅等课题项目3项,同时承担企事业横向委托课题2项,出版学术专著1部,发表科研论文十余篇。在企业成本管理、复杂制造环境下成本分析和控制、成本管理方法及体系框架等多方面具有较为深入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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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讲师
理论上刻苦钻研,在杂志和专业期刊上发表论文多篇如:《关于我国经济法制定的几点思考》,《辽宁社会科学文库》,2001年9月。参与高等学校法学教材《国际民事程序法》(中英文版)的编写。《关于我国房屋拆迁纠纷的法律思考》在辽宁省法学会民法、经济法研究会第七次学术研讨会上被评为一等奖。参加辽宁省社会科学基金2003年项目:《可持续发展与现行立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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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讲师
1.学员需先在省厅平台进行信息采集后,再通过“在线报名”或“新学员注册”补全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专业技术资格信息、单位信息、所属区域(有工作单位的按所在单位的行政隶属关系选择,市本级指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无工作单位的以本人常住地为准)等信息;
2.注册完成后学员只需在“学员登录”栏目输入证件号码、密码及验证码点击登录即可进入平台学习。
激活:
本学期提供2013年—2020年学期计划,其中2013年—2019年为补学计划。
学员登录平台后点击激活,会出现学习卡激活、微信支付激活、支付宝支付激活、网银支付激活四种激活方式。
发票:
采用网上缴费方式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可以通过在线申请发票功能取得电子发票。
学员激活教学计划后,需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以及业务需要,自主编辑“个人教学计划”,最大程度实现个性化教学,满足学员需要。
提示:2013年—2018年所修学分为24学分,2019年—2020年所修学分为90学分,即1学时=3学分,其中专业课不低于60学分,公需课不低于30学分。
1.当年度累计完成规定学分在线听课学习后,可进行考试;
2.在线考试从学员已完成听课的课程中随机抽题,试卷满分100分,60分及以上视为通过当年度继续教育。
1.考试合格后,学员可登录学习平台自行打印合格证书;
2.学员也可在5-7个工作日后登录江苏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进行查看学习通过记录。
1.2024年学期学习开放时间为:2024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
2.收费标准20元/人次;
3.2024年度计划要求总学分90,其中专业课不低于60学分,公需课不低于30学分,修满90学分后,方可进行在线考试;(注:参加在线考试时,要求勾选60学分专业课)
4.2023年补学年度计划,要求修满90学分,其中专业课不低于60学分,公需课不低于30学分,完成规定学分后方可进行在线考试。
各位学员:
年度学期计划即将关闭,请尽快完成学习。
尊敬的各位学员:
春节假期将至,咨询服务热线4000411900、在线客服,将于2024年2月9日(除夕)至2月17日(正月初八)暂停服务。在此期间学习平台正常开放,如您遇到问题可通过在线留言的方式留下您的问题,我们会在2月18日(正月初九)尽快回复您。感谢对我校咨询工作的支持和认可,由此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祝所有学员龙年大吉,阖家欢乐!
东北财经大学
2024年2月8日
宿迁市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原定于2021年12月31日结束现调整时间如下:缴费截止时间为2022年2月20日,学习考试于2022年2月28日结束,请学员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激活学习计划完成继续教育学习和考试,截止时间过后,学习系统关闭。
各县(区)财政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3〕18号)、《关于印发<会计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会〔2018〕33号)、《江苏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苏财规〔2018〕22号)等有关规定,现将2021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时间
2021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时间为2021年6月4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二、继续教育对象
全市范围内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
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
三、继续教育内容
内容分为:企业类、行政事业类和公需类。其中:
1. 企业类。学习内容为企业会计准则及实务、财税法规及涉税财务、内控规范及风险管理、投融资及管理会计。
2. 行政事业类。学习内容包括政府会计准则、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制度、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等。
3. 公需类。学习内容为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普遍掌握的法律法规、政策理论、职业道德、技术信息等基本知识。
学员必须学习培训不少于30个学时,学员修满规定学时后即可参加网上考试。考试合格可打印培训合格证书(视同备案),不合格者可补考两次,应在规定日期内完成。
四、学习形式与注册流程
2021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全面采取网上远程教育形式,会计人员直接登录网址:http://sqkj.edufe.cn/。登陆方式:身份证号+密码(原始密码123456)。
缴费操作流程为:登录所选平台之后按照提示步骤向远程教育机构缴费20元,网上支付成功后可直接点击申请发票。
五、继续教育学分管理及计算办法
1. 学分管理。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在全国范围内当年度有效,不得结转以后年度。
2. 参加规定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每学时折算为3学分;
3. 参加财政部门组织的高端会计人才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折算为90学分;
4. 参加财政部组织的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和省财政厅组织的江苏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素质提升工程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折算为90学分;
5. 参加财政部门组织或认可的其他高端会计人才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折算为90学分;
6. 参加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继续教育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折算为90学分。
7.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及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考试,每通过一科考试,折算为90学分;
8. 参加继续教育管理部门组织的会计类专业会议,每天折算10学分;
9. 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会计类中专以上学历学位教育,通过当年度一个学习科目考试或考核的,折算为90学分;
10. 独立承担财政部门或其认可的会计学术团体的会计类研究课题,课题结项的,每项研究课题折算为90学分;与他人合作完成的,每项研究课题的第一作者折算为90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60学分;
11. 独立在有国内统一刊号的经济管理类报刊上发表会计类论文的,每篇论文折算为30学分;与他人合作发表的,每篇论文的第一作者折算为30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10学分;
12. 独立公开出版会计类书籍的,每本会计类书籍折算为90学分;与他人合作出版的,每本会计类书籍的第一作者折算为90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60学分;
13. 参加财政部门组织或认可的会计类知识大赛,成绩合格者折算90学分;
14. 担任会计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评审执行评委,折算90学分;
15. 参加财政部门组织或认可的高端论坛、研讨以及其他会计类活动,可根据活动内容和质量,按照活动规定,每次折算30—90学分。
六、继续教育学分折算办理时间及处理办法
1.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的继续教育管理部门组织的继续教育和会计相关考试(会计职称考试),由县级以上财政部门直接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未进行信息采集的人员可能影响继续教育学分折算);
2.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会计继续教育机构或用人单位组织的继续教育,县级以上财政部门根据会计继续教育机构或用人单位报送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
3. 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会计类中专以上学历学位教育,通过当年度一个学习科目考试或考核的,可在年度内由会计专业技术人员持相关证明材料向所属县级以上财政部门申请办理继续教育登记事项;也可在毕业后持毕业证书以及取得专业技术职称后的学习年度内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有关证明材料,向所属县级以上财政部门申请一次性办理几个年度继续教育登记事项。
4. 符合继续教育学分计算办法的人员,除了财政部门自动导入的,其他人员须在备案时间期限内在“江苏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网站(http://kj.jscz.gov.cn)—“学分折算申请模块”进行申请,审核通过即为继续教育学分折算完成。备案时间为:2021年5月11日至2021年12月20日(节假日正常休息)。
5. 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在当年度有效,不得结转下年度。
七、继续教育管理
会计人员未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的,应当分情况进行处理:
1. 会计人员未按规定完成以前年度继续教育的,应当在2021年继续教育开始之后将往年未修学分补齐。
2.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由于病假、在境外工作、生育等因,无法在当年完成继续教育取得规定学分的,应当提供合理证明,经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审核认可后,其没有取得的继续教育学分可以顺延至下一年度取得。
3.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应当作为聘任会计专业技术职务、报考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定上一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条件。
4. 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的考核与评价,并将考核、评价结果作为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评审、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高端会计人才选拔等的依据之一,并纳入其信用信息档案。
5. 对未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或者参加继续教育未取得规定学分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部门有权责令其限期改正。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及年度备案情况将被记录到会计人员的信用档案,作为财税部门监督检查依据,并依据《会计法》等相关文件规定予以处理。
八、注意事项
我市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前需要进行江苏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请登录“江苏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http://kj.jscz.gov.cn)进行实名认证、信息填报、材料上传、确认提交。
宿迁市财政局
2021年6月10日
东北财经大学
东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六届学科评议组成员、中国会计学会理事、中国会计学会会计教育分会前任会长、中国金融会计学会副会长、全国工商管理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全国MPAcc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理事。 2001年成为享受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007年成为教育部“国家级教学名师”。主要从事财务会计研究,有着丰富的财务会计方面的相关知识,授课风格严谨详细,理论扎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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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09年9月入选财政部全国会计学术领军(后备)人才项目,“新公共治理、政府绩效评价与我国政府财务报告的改进”(论文),获辽宁省政府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辽宁省自然科学学术成果一等奖,获得财政部、中国会计学会,年度优秀学术论文(2014年度)二等奖。是会计学院师德建设标兵。在《财政研究》《会计研究》等刊物上多次发表论文,并主持了多项科研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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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精品课程《中级财务会计》课程(东北财经大学网络学院,2009年)主持人,中国会计学会会计基础理论专业委员会委员。 主持、参与国家、省部多项科研课题,主编学术专著、译著及教材多部,在专业期刊中发表学术论文多篇。 荣获1999年东北财经大学本科教学观摩大奖赛二等奖,荣获1995年度东北财经大学优秀教师,并多次荣获会计学院优秀教学奖。2002年、2005年、2006年、2016年在东北财经大学“毕业生心目中最有影响力的恩师”评选活动中,三度当选“最有影响力的恩师”,2016年被评为辽宁省教学名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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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财务系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内部控制研究中心资深研究员,自任教以来,在《会计研究》、《财务与会计》、《财经问题研究》等学术刊物发表论文70余篇,并有11篇论文获优秀论文奖。撰写专著、主编教材、参编教材及工具书13部;主持参与课题12项;2001年3月获大连市企业管理培训优秀教师称号。理论知识丰富,讲课思路清晰,喜欢理论联系实际,善于化繁为简,阐述透彻,很有亲和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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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学博士,东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审计系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博士生导师组成员,财政部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应用经济学博士后(合作导师为贾康研究员),中国内部控制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研究所所长,入选财政部新一届内部控制标准委员会咨询专家,财政部第六届全国会计(后备)领军人才(学术类),中国会计学会政府会计与内部控制培训主讲人,工业和信息化部预算评审专家、中国宋庆龄基金会第七届理事会监事等,获得2019年度邓子基财税学术论文奖、2019年东北财经大学杰出学者称号。 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中国博士后基金面上与特别资助等课题。主持和组织财政部世界银行项目《中国政府内部控制标准体系》、财政部《中国财政内部监督》《2016年-2018年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分析》《政府内部控制评价指标体系》《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研究》《权责发生制下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试编》《政府成本费用准则研究》《中国行政成本控制机制》和《资产配置与预算管理问题研究》等课题研究。 承担最高人民法院、中央编办、工信部、教育部、科技部、司法部、商务部、水利部、文化部、交通部、人社部、国家质检总局、国家食药监总局、国管局、中国宋庆龄基金会、深圳交通局、大连市委、中石油、国家电网等国有企业、上市公司和事务所的内控课题和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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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财经大学财税学院教授,经济学博士,博士生导师,注册税务师,理财规划师,纳税筹划师,辽宁省优秀青年骨干教师,东北财经大学教学名师、十大杰出女性,中国总会计师协会理事,中国税务会计师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税收筹划研究会理事,中国税务会计师协会顾问,辽宁省税务学会理事,辽宁省理财师协会理事,辽宁省总会计师协会专家委员会委员,大连市注册税务师协会理事,四川党建集团《税务观察》特约撰稿人,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中华工商时报》税收专栏作者,北京大学访问学者,从事税收教学科研工作二十余年,主要研究方向为财政税收理论与实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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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财经大学会计学教授、硕士生导师。中国高级信用管理师、高级企业管理咨询师、大连信用协会专家委员、大连注册会计师协会、大连注册税务师协会特聘教授。 从事20多年的管理会计、财务管理的教学和实践工作。曾在全国多个城市给诸多公司做财务咨询工作以及财务管理的培训工作。对企业不同发展阶段的经营管理问题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曾在《会计研究》、《财务与会计》等杂志发表过有影响力的会计专业的学术论文。著有《管理会计》、《财务管理》等高等教育教材,翻译出版了《会计理论》等著作。 获得“东北财经大学教学名师”“学生心目中最有影响力恩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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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副院长、教授,全国财政学教学研究会常务理事、辽宁省财政科学研究所特约研究员。辽宁省财政学会副秘书长。曾获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作为访问学者到荷兰蒂尔堡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研修经济学,2004年7月入选“辽宁省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千人层次,2006年12月被遴选为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参与国家级科研项目三个,主持省级项目四个。在杂志和专业期刊上发表论文多篇,多篇获奖,如财政部协作课题“细化地方预算管理改革研究”获2000年度全国财政协作研究课题评比二等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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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2年任教以来,在学术上一直潜心研究,科研成果显著,发表论文多篇,“试述经济附加值指标的计算及其应用”,现代审计与会计2001年第3期;“我国上市公司股份回购初探”,财经问题研究2003年第4期;《中级财务会计》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2013年)主讲教师,教学工作深受会计学院的领导好评与学生喜爱,2003年度获得会计学院优秀教学奖,2004年度获得会计学院工会积极分子的荣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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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东北财经大学世界经济专业东亚经济方向在读博士、副教授、硕士生导师。现任东北财经大学法学院国际法学教学部主任,大连市仲裁委仲裁员,兼职律师,中国法学会国际法研究会、中国法学会国际私法研究会、中国法学会国际法经济法研究会、辽宁省国际经济法研究会理事。主编《国际金融法教程》、《国际金融法学》等统编教材,副主编《经济法学》、《国际私法》统编教材,参编《国际私法》、《经济法概论》等教材。在《财经问题研究》、《东北财经大学学报》、《国际经济合作》、《当代法学》、《经济与法》等杂志发表研究论文三十余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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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来致力于教学研究工作,将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着重解决现实问题,深受学生喜爱与院校领导好评。此外,在杂志和专业期刊上发表论文多篇,理论见解独到深刻。主编教材多部:《财政学》,大连理工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财政论》,中国财经出版社,1998年版;《国家信用学》,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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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总会计师协会副秘书长、多家培训机构核心讲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国际财务策划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多家培训机构核心讲师、高级教学顾问。大连市总会计师协会副秘书长、多家培训机构核心讲师。做为ERP系统在制造业企业应用的财务主持者,荣获“大连市电子信息技术推广应用优秀成果”个人荣誉;在大连市企业内部控制建设试点工作中荣获“先进个人”荣誉。 在企业财务计划和分析财务报告领域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及丰富的实务操作经验。曾为集团公司型企业会计核算体系进行总体构架,设计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以及改进,初始设计上线并不断优化ERP系统,在系统中设计开发各项实用功能。 喜欢理论联系实际,善于化繁为简,讲课思路清晰,阐述透彻,语言生动,非常善于把握客户需求,乐于倾听学员的疑问,从而展开有针对性的讲授。所授代表课程:全面预算管理与控制、非财务经理的财务管理、财务领导力、企业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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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在《中国注册会计师》等杂志上发表学术论文20多篇。主持并完成市级科研课题一项;参与并完成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辽宁省社会科学基金等省级科研项目5项;参与省级科研项目3项,参与编写会计类和财务管理类教材4部。论文获辽宁省科学技术论文二等奖(2005)。曾在2002年被评选为东财“十大科研明星”,04年选为会计学院“科研积极分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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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财经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上海财经大学应用经济学博士后,主要从事城市经济、公共管理、财务管理的相关研究。为本科生和硕士生主讲《非营利组织财务管理》、《管理经济学》等课程,课堂效果优秀。近年来,出版学术专著1部,并获得2016年辽宁省自然科学学术成果二等奖;在《Sustainability》《宏观经济研究》《城市发展研究》《社会科学研究》《财经问题研究》等刊物发表学术论文60余篇,其中SSCI和SCI来源期刊2篇,CSSCI来源期刊40余篇,多篇论文被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主持省社科规划项目、省财政科研基金项目、省教育厅项目及全国统计科研项目等10余项;参与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及省部级项目多项,其学术思想和学术观点受到同行一致好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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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会计系教师,会计学博士,硕士生导师。在财务领域经验丰富,有自己独到的见解。在省级、国家级刊物发表过《股权投资会计规则评价与修订意见的调查研究》等多篇论文,并多次获得论文奖项。参加了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股权投资会计准则演变的非预期效应研究”、“基于会计制度变迁的所得税会计信息有用性研究”等10余项课题。授课条分缕析,深入浅出,通俗易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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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博士,现于东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从事成本及管理会计相关教学及科研工作,现任会计信息化实验室办公室主任,硕士生导师。主持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教育部、辽宁省教育厅等课题项目3项,同时承担企事业横向委托课题2项,出版学术专著1部,发表科研论文十余篇。在企业成本管理、复杂制造环境下成本分析和控制、成本管理方法及体系框架等多方面具有较为深入的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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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上刻苦钻研,在杂志和专业期刊上发表论文多篇如:《关于我国经济法制定的几点思考》,《辽宁社会科学文库》,2001年9月。参与高等学校法学教材《国际民事程序法》(中英文版)的编写。《关于我国房屋拆迁纠纷的法律思考》在辽宁省法学会民法、经济法研究会第七次学术研讨会上被评为一等奖。参加辽宁省社会科学基金2003年项目:《可持续发展与现行立法研究》。 |